查看“GB 2758-2012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”的源代码
←
GB 2758-2012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
跳转至:
导航
、
搜索
因为以下原因,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:
您所请求的操作仅限于该用户组的用户使用:
用户
您可以查看与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。
=技术要求= *原料要求 :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。 *感官要求 :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。 *理化指标 :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 : {| class="wikitable" |- ! colspan="3" | 表1 理化指标 |- | rowspan="2" | 项目 || 指标 || rowspan="2" | 检验方法 |- | 啤酒 |- | 甲醛/(mg/L) || 2.0 || [[GBT 5009.49-2008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]] |} *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 :*污染物限量应符合[[GB 2762-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]]的规定。 :*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[[GB 2761-201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]]的规定。 *微生物限量 :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 : {| class="wikitable" |- ! colspan="5" | 表2 微生物限量 |- | rowspan="2" | 项目 || colsapn="3" | 采样方案及限量<sup>a</sup> || rowspan="2" |检验方法 |- | n || c || m |- | 沙门氏菌 || 5 || 0 || 0/25ml || rowspan="2" | [[GBT 4789.25-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]] |- | 金黄色葡萄球菌 || 5 || 0 || 0/25ml |- | colspan="5" | <sup>a</sup>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[[GB 4789.1-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]]执行。 |} *食品添加剂 :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[[GB 2760-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]]的规定。 =标签= *发酵酒及其配制酒标签除酒精度、原麦汁浓度、原果汁含量、警示语和保质期的标识外,应符合[[GB 7718-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]]的规定。 *应以“%vol”为单位标示酒精度。 *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,以“原麦汁浓度”为标题,以柏拉图度符号“°P”为单位。果酒(葡萄酒除外)应标示原果汁含量,在配料表中以“××%”表示。 *应标示“过量饮酒有害健康”,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。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“切勿撞击,防止爆瓶”等警示语。 *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%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。
返回至
GB 2758-2012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
。
导航菜单
个人工具
登录
命名空间
页面
讨论
变种
视图
阅读
查看源代码
查看历史
更多
搜索
导航
首页
最近更改
随机页面
帮助
工具
链入页面
相关更改
特殊页面
页面信息